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9

159.在被告知这一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属天的奥秘 #5037

5037.“下在监牢

5037.“下在监牢,被囚在那里”之所以表示被引入涉及反对良善的谎言的试探中,是因为在脚底正下方及周围的整个地方就被称为“监牢”,那些经历消磨的人,也就是那些尽管持守虚假原则,并出于虚假过着邪恶生活,但仍有良善的意图之人就被关在那里。这类人无法被接入天堂,除非他们摆脱虚假原则,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命快乐。那个地方的人就被引入试探,因为虚假原则和由此产生的生命快乐只能通过试探被逐出。他们所在的地方,确切地说,他们所处的状态,一般由“监牢”来表示,这些地方本身由“坑”来表示。至于来世的消磨,可参看前文(698, 699, 1106-1113, 2699, 2701, 2704节)。那些经历消磨的人就被称为“被囚的”或“囚犯”;不是说他们真的戴上了手铐脚镣,而是说就他们以前的思维和由此产生的情感而言,他们缺乏自由。
  这就是圣言中“被囚的”和“坐监的”所指之人的状况,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以赛亚书42:6-7)
  这论及主和祂的到来。此处“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表示那些不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又渴望知道并得到关于它们的教导之人。但在原文,“监牢”是以一个不同的词来表达的。
  又:
  少年人都藏在监牢中;他们成了掠物,无人拯救,无人说交还。(以赛亚书42:22)
  “少年人”在内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当这信之真理不再被承认时,经上就说它们“藏在监牢中”、“成了掠物”。又:
  到那日,耶和华在高处必惩罚高处的众军,在地上必惩罚地上的列王。他们必被聚集,像囚犯困在坑中,并要囚在监牢里;多日之后便被察罚。(以赛亚书24:21-22)
  “囚犯困在坑中”表示那些经历消磨的人,或那些经历试探的人。
  又:
  到降罚、消磨的日子,你们怎样行呢?它从远方临到;你们向谁逃奔得救助呢?凡不屈身的,都仆倒在被囚的和被杀的之下。(以赛亚书10:3-4)
  “被囚的之下”表示在消磨的地方之下的地狱;“被杀的”表示那些通过虚假原则摧毁自己里面的信之真理之人,不亚于被剑所刺的人(关于他们,参看4503节)。
  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能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因着你立约的血,我必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撒迦利亚书9:10-12)
  “将被掳而囚的人释放出来”表示那些经历消磨和试探;因为他们经历消磨所在之地被称为“坑”(参看4728, 4744节)。诗篇:
  耶和华听了穷乏人,不藐视祂的被囚之人。(诗篇69:33)
  又: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又:
  耶和华从天向地观察,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19-20)
  “被囚之人”表示那些经历消磨和试探的人。以赛亚书:
  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垂听了你;我要保护你,使你作众民的约,复兴遍地,使人承受荒凉之地为业。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他们沿途必得喂养,在一切高处必有肥美的草场;不饥不渴。(以赛亚书49:8-1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给被囚的宣告释放,给瞎眼的宣告看见,宣告耶和华悦纳人的禧年。(以赛亚书61:1-2)
  诗篇:
  耶和华为受屈的伸冤,赐食物与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被囚的”表示那些由于虚假而经历消磨和试探的人。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马太福音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指的是谁,同样“饥饿的”、“口渴的”和“客旅”指的又是谁:
  那时,王要向那右边的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我。(马太福音25:34-36)
  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本章的开头几节(4954-4958节)。
  

属天的奥秘 #8995

8995.“她若在她

8995.“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这从“婢女”、“恶”、“眼”和“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婢女”(“恶”就是指着她说的)是指源于属世快乐的一种情感(参看8993, 8994节);“恶”当论及这种情感及其与属灵真理的关系时,是指不一致,如下文所述;“在眼里”是指在感知之中(参看2829, 3529, 4083, 4339节);“主人”是指属灵真理(8981节)。

必须说明此处是何情形。“婢女”是指源于爱自己爱世界之快乐的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如前所述(8993, 8994节);这种情感能与属灵真理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内在情感,或存在于内在人中的情感;而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存在于外在人中。属于属灵人的内在情感不断与属于属世人的外在情感结合,然而以这种方式结合:对真理的内在情感是主导情感,或是主人,外在情感是从属的,或是奴仆。因为按照神性秩序,属灵人要管辖属世人,作属世人的主人(8961, 8967节)。此外,当属灵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上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天堂;但当属世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下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地狱。

为使这个问题更加清楚明了,必须详细说一说。大多数人都希望通过所学的真理和所行的良善在自己的国家获得某种利益,或某个重要地位。如果这些东西被当作目的来看待,那么属世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灵人则服事作奴仆。然而,如果它们没有被视为目的,仅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属灵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世人则服事做奴仆,正如前面所说的(7819, 7820节)。因为当利益或地位被视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时,人们就不会考虑利益或地位,而是考虑目的,也就是功用或有用的服务。例如,一个人若为了他爱之胜过一切的功用或有用的服务而渴望并获取财富,就不是为了财富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而是为了功用或有用服务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此外,功用或有用的服务本身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属灵生命,财富仅仅作为手段而服务于他(参看6933-6938节)。由此也可以看出,属世人若要与属灵人结合,必须具有何种性质,即:它必须视利益和重要地位,因而视财富和显赫为手段,而非目的。凡被一个人视为目的的东西都构成他里面的实际生命,因为他爱它胜过一切。事实上,凡被爱的东西都被视为目的。

凡不知道目的,或也可说爱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因而不知道一个人就在他的爱所在之处:这爱若是属天堂的,他就在天堂,这爱若是属地狱的,他就在地狱的人不可能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会以为属世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不可能与属灵真理和良善相一致;因为他不知道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必须完全翻转过来,当他翻转过来时,他的头就在天堂;而在他翻转过来之前,他的头在地狱。当他视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快乐为目的时,他的头就在地狱;但当他把这些爱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时,他的头就在天堂。因为唯独人的目的,也就是爱拥有生命。然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本身没有生命,而是从目的获得生命。因此,与最终目的有关的手段被称为居间目的;这些目的照着它们关注最终目的,也就是首要目的的程度而拥有生命。正因如此,当一个人已经重生,也就是以爱邻爱主为目的时,他就以爱自己爱世界为手段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时,那么他在仰望主时,就会视自己和世界如同虚无。即便他视自己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服事主。然而在此之前,他的态度正好相反。因为那时他完全关注自己,视主如同虚无;即便他视主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由此获得利益或地位。

由此可见关于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的婢女的这些律例所隐藏的奥秘是何性质,也就是说,根据这几节经文的内容,她们尽管是奴仆,但若为善,就会被买她们的主人许配人,或许配给他的儿子;若为恶,则不许配人,而是要么被赎回,要么被卖掉。此外,将婢女许配人,或纳她们为妾,在代表性教会,尤其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教会是允许的,因为一个妻子代表对属灵真理的情感,而一个婢女则代表对属世真理的情感;因此,一个妻子代表与人同在的教会的内在,而一个婢女则代表教会的外在。后者由许配给亚伯拉罕的夏甲来代表,还由许配给雅各的两个使女来代表。

由此明显可知,若为恶就不能许配人的婢女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她若为恶”表示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即“婢女”)与属灵人不一致。缺乏一致主要是由于以下事实:这情感想要掌权作主人,并且具有这样的性情和心智:它无法被折向对主之爱。此外,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与属世层是否一致取决于它们各自的性质;但把它们分为许多类别就太过冗长乏味了。“婢女”或女仆还表示为外在人与内在人的结合而服务的一种肯定方法(参看3913, 3917, 393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